平台处理未成年人信息应合法正当必要 遵循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处理其个人信息前需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更正或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信息处理者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更正或删除,但同样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月15日,骏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188.HK)发布自愿公告,披露了公司近期的业务最新发展情况。
客运业务成本每年刚性增长5.355%。
2026年6月26日,北京,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如期召开。
6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接东鹏饮料报案,反映网传该企业创始人不喝自家品牌饮料等大量不实信息。经调查,罗某某编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