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钱,父母能随意处置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83.8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法院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
赵某与丁某离婚后,儿子丁小某随丁某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赵某给付丁小某生活费70万元,并约定该70万元及丁小某从长辈处受赠的13.8万元应作为丁小某购买某房产的产权份额,由丁某代处理买房事宜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丁小某名字及份额。赵某按离婚协议约定给付了生活费70万元。同年7月9日,丁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83.8万元,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同年7月12日,丁某与汪某登记结婚,并将案涉不动产登记至丁某、汪某名下,载明共同共有。丁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丁某、汪某返还人民币83.8万元及利息。
审理法院认为,案涉房屋首付款83.8万元来源于赵某给付丁小某的生活费以及丁小某受赠的财产,应认定为丁小某的财产。丁某作为直接抚养丁小某的监护人,在购置房产时,未按离婚协议约定登记丁小某名字及所占有的份额,侵犯了丁小某的合法财产权益。案涉房产现登记在丁某和汪某名下,双方获得相应利益,应当承担返还款项责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拥有的财产种类愈加丰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是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案对于厘清监护人的职责,明确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归属及权益被损害的判断标准具有指导意义。
最高法发布了6件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和重视。
涉及人身和行为,抚养、探望等案件的执行往往是实践难点。在另一起案件中,徐某与胡某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女儿随胡某生活。分居期间,徐某借探望之机擅自将女儿从胡某家带至外地藏匿,并拒绝胡某探望,胡某多次找徐某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二人分居期间女儿由胡某抚养。然而,徐某并未履行判决送交孩子。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徐某经法院通知仍不履行,并将女儿藏匿至亲戚家,且频繁更换居住地,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手段,通过预拘留、预罚款等执行预惩戒措施,并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最终敦促徐某将孩子移交。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裁判推动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9月15日北京新房网签335套,网签面积21914.97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133套,网签面积15781.64平方米;二手房网签715套,网签面积65875.46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650套,网签面积61587.26平方米。
8月初,路透社抛出一条让全球半导体圈炸锅的消息: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正在评估中国中微公司的芯片制造设备,考虑将它装进自己在中国的晶圆厂里,甚至言之凿凿,说两家韩国存储芯片巨头大约两年前就已经开始秘密测试中微的刻蚀设备。
上市首日,格林生物早盘一度涨超160%,总市值冲高至约96亿元,随后有所回落,当日最终收涨104.41%,收盘市值71.76亿元。
随着啤酒上市公司半年报陆续披露完毕,这份旺季成绩单呈现出明显的分化。